洩密者給世人上的一堂民主課


刊於《JET》六月號

JET Jun 20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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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Glenn Greenwald新書《No Place to Hide: Edward Snowden, the NSA, and the U.S. Surveillance State》,首兩章他憶述跟斯諾登透過保密電子通訊聯繫的經過、以至後來在香港見面,促成歷史性洩密報導的匆匆十天。無遺細節,自見作者思慮慎密。作者本來是憲法與民權訴訟律師,後來執筆論政,涉足媒體,同樣為民權鼓與呼,更以一系列針對中情局國外行動、國安局濫權監控的報導廣為人知。這是斯諾登在無數渴望藉獨家報導一舉揚名立傳的記者裡,選擇把信任交托於Greenwald的初衷。隨行的另一位攝製人員,則是長年飽受國安局滋擾的過來人、在反恐戰場前沿以影像紀錄美國侵權罪行的獨立紀錄片女導演Laura Poitras。香港一別,Greenwald摘下了無數新聞大獎,此成一家之言,斯諾登則流落天涯、無國無家,卻求仁得仁,為時代所完成。字裡行間的惺惺相惜,可以看成是對命運與勇氣的體認。念及此,心裡有種寬慰的力量。

no place to hide cover

書中所述斯諾登的成長、由參軍報國到轉投情報工作,再毅然計劃洩密的心路歷程,一個年輕人,對專權有如此的切身覺悟,卻又有智有謀,周詳行事,這不是單純「以一敵國」的勇氣足夠道明。書裡有他的通訊文字摘錄,由署名到引言,皆有典故出處。他一再說,不為推翻甚麼,他的使命僅僅是讓民眾知悉真相,制度應否改變、如何改變,只能交由他的國人決定。這當然也包括,他的命運。我竟然想起因為斯諾登洩密而被「帶旺」的美劇《Person of Interest》裡,那個處處流露知識份子掙扎的主角Harold。Harold巧匠設計出能預知罪行的全能資訊技術,卻深覺上帝視角、或是絕對權力錯落他人之手的倫理危險。那是必要之惡,還是潘朵拉的盒子,始終回到一個老問題:我們要相信所謂「體制」本身,還是相信授權於體制的個人與集體意志?

有人說,情報收集,難免會有越權行為,這是技術上的必然。也許有人同樣會覺得,非常時期非常手段,情報機構旨在保護民眾,無可厚非。但基本的政治倫理認知告訴我們,即使假設反恐出師有名,不等同基本的程序公義可以略去不顧,不等同權力無須制衡監察,不等同人人都理所當地要接受自己的私隱可以隨時蕩然無存。Greenwald提醒我們,歷史上所有情報監控技術的源起,幾乎都是專制政府為求打壓異見應運而生。你以為這不過是無關生死的私隱權,殊不知這些技術在同一時間用了來支持別國專制政權從事暗殺、隨便竊聽堂堂盟國政要、在貿易談判「打茅波」佔上風或盜取商業機密等一律與反恐無關、視外交規範與國際法無物之事。要是斯諾登沒有洩密,真相大概永遠不見天日。所謂「私隱權」,並沒有我們想像之中如此抽象。

美國學者、政評家Mark Weisbrot乾脆說It’s not only privacy but democracy that Snowden has tried to help us save。他撰文提醒國人,美國執法部門素有監控、滲透社運組織的往績,到底監控技術有多少用了在保護民眾免受恐襲,又有多少用了在打壓異己,優先次序為何,還望看官自行判斷。今日馬丁路德金成為鼓舞後世的歷史英雄,但有多少人記得當年FBI如何利用監控權力,對他施以針對性的滋擾甚至抹黑勒索?借用曾德成局長的詰問,一個民權鬥士,何罪之有?Weisbrot引述斯諾登去年十二月告巴西民眾的陳情信,「These programs were never about terrorism, (…) [T]hey’re about economic spying, social control, and diplomatic manipulation. They’re about power.」換句話說,那就是一切對立於民主社會基本價值的政治行徑。

Greenwald在書裡並沒有刻意地要給斯諾登平反,而是忠實地把他的其人故事、他以身犯險試圖對抗的黑暗現實,一一詳述。作者也用了不少篇幅,批評美國國內某些親建制報章的編採作風。正如他在結語語重深長,只有集體方能決定我們身處之世界的應然,而洩密、社會運動,以至新聞專業,無非都是為了讓人們都懂得理性討論、參與公共領域。民主精神,畢竟就是如此。香港人也應感謝斯諾登,畢竟他藉Greenwald之筆,向世人肯定了香港人在夾縫處奮力追求民主與政治權利的價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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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引用通告: 《Citizenfour》:影像見證世紀洩密 | 走了那麼遠,我們去尋找一盞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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